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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2021修订版)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2-09-15

太阳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2021修订版)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太阳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规开展,确保评审质量和评审结果的权威性,按照《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根据学校“关于报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的通知”精神,结合太阳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为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二年级、三年级在校研究生,每学年评定一次。

第三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校院组织的各项学术、文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二、评审组织

第四条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术成果评审组,具体人员构成:由院长、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研究生分管副院长、暖通研究所所长、市政研究所所长、导师代表2名、研究生代表2名任组员,研究生教学秘书任秘书;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思想行为评审组,具体人员构成: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研究生代表2名、研究生辅导员任组员。

三、评定内容与评定方法

第五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内容与方法

1研究生在学制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参评成果不可重复使用。参评成果必须在学制年限内取得,成果认定时间截止到参评当年831日。

2根据思想行为表现学术成果两个方面进行评分,两项评分累加成为综合评分,依据综合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上报者。

第六条 学术成果评定方法

所有参评学生的学术成果评定计分严格按照“附表1 太阳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术成果计分标准”进行,并符合以下规定:

(1)   所有学术成果第一单位必须为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学术论文和发明专利只计学生排名第一或导师(此处指第一导师)排名第一、学生排名第二的成果,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只计学生排名第一成果。

(2)   只计研究生期间获得的成果,不包括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等本科期间所获的成果。

(3)   论文刊物必须有正式出版刊号(ISSN号或CN号),并以正式发表或录用通知为准。

(4)   学术著作需为有署名的作者,学生署名区分排名。

(5)   实用新型专利以授权证书、发明专利以授权证书或受理通知(两者分值不同)、软件著作权以授权证书为准,其中软件著作权以原始申请文件中“主要完成人”排名为准。

(6)   科研成果奖励仅指科研项目、论文及专利获得的市级(含)以上奖励,学生署名不区分排名。

(7)   学科竞赛仅限作为主力成员(排名前3)加入与学业相关的权威竞赛,学生署名不区分排名。

第七条 思想行为评定方法

所有参评学生的思想行为评定计分严格按照“附表2 太阳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思想行为计分标准”进行,思想行为评定加分累计不超过30分。

第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该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被通报批评者;

2)经过学校、学院认定的学术不端者;

3)参评学年学籍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状态者;

4)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

5)单科成绩不及格者;

6)违反实验室安全规定,受到学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四、评定组织程序

第九条 按照“学生申请、导师评价、学院评定、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在学院截至申报时间之前,研究生自愿申请并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考核表》,并提供参评资格证明材料(成绩单)、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包括论文、专利、专著、获奖、加入学术会议、项目立项等证明材料)、思想行为证明材料(包括各类获奖证书、参与学术与文体活动及社会工作记录、任职证书等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

第十条 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根据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与评定,并对各项评定内容进行打分,根据总得分进行排名。

第十一条 评定结果将在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果学生对评定结果建议异议,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定结果汇总表报校研究生院审定。

五、附则

第十二条  对已获奖的学生,发现其材料虚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所得奖项,追缴已发奖金,并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由太阳集团负责解释。

 

太阳集团

20217


附表1 太阳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术成果计分标准

栏目

权重

计分标准

说明

学习成绩

30%

排名10%

100

按学位课加权成绩排名计算,该项总分最高为100分。

10%<排名30%

95

30%<排名60%

90

60%<排名100%

85

学术成果

学术论文

20%

SCI期刊论文1/2/3/4

100/70/50/35

(1) 原始分值最高的学生得满分100分,以最高的原始分值为基数,按每个学生的学术论文当量得分在0-100分之间计分。
  (2)
分区按照论文发表当年中科院分区。
  (3)
主流核心期刊:暖通空调、制冷学报、中国给水排水、给水排水、suncitygroup关于学报。
  (4)
排名调整系数:排名第二乘系数0.5

EI期刊论文

30

学科主流中文期刊

20

普通中文核心期刊

15

学术著作

10%

排名前3/5/7

100/60/40

该项总分最高为100分。

知识产权

5%

发明专利授权

100

(1) 知识产权成果最多取1项,总分最高为100分;
  (2)
发明专利含国际专利,已受理但未授权乘系数0.2;排名第二乘系数0.5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0

软件著作权授权

30

国际学术会议

5%

()外参会宣读论文

100

该项以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审核备案为准,总分最高为100分。

国内参会并宣读论文

20

创新工程

5%

获得立项

100

该项指主持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总分最高100分。

科研成果奖励

10%

国家级/省级/市级

100/60/30

该项总分最高为100分。

学科竞赛

10%

国家级最高奖次/次一/次二

100/60/40

该项总分最高为100分。

省级最高奖次/次一/次二

50/30/20

校级最高奖次/次一/次二

25/15/10

国外研修访学

5%

3个月以上/其它时长

100/60

该项以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审核备案为准,总分最高为100分。


附表2 太阳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思想行为计分标准

思想

品德

加分项

获得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6分)、市厅级(加4分)、校级(加2分)等各类个人荣誉称号。不同项可累加,同项以最高级计,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等。

积极加入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加2分。

积极发扬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社会风尚,并受到相关部门或单位表彰,每次加2分。

减分项

学校、学院组织的、条件必须加入的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

社会

实践

加分项

加入志愿服务,国家级(加3分)、省部市级(加2分)、校院级(加1分),根据志愿服务证明,按次计分,同一活动按最高级计。

积极加入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博士生科技服务团等),加2分。

减分项

在加入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5分。

学术活动

加分项

加入校科技论坛,校级一等奖(加5分)、校级二等奖(加4分)、校级三等奖(加3分)、分论坛二等奖(加2分)、分论坛三等奖(加1分)。

文体活动

加分项

加入校级的各类文体活动获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院级活动分值乘0.5,校级以上活动分值乘1.5.

社会

工作

加分项

校研会主席团成员加5分;院研会主席团成员、校研会部长加4分;院研会部长、班长、团(党)支部书记加3分,其他学生干部加2分。身兼多职者,只就高计算一项,不重复计分。

宿舍卫生

减分项

上一学年宿舍卫生平均分未达60分,扣5分。